• 当前位置:首页  团学工作  团学动态
  •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及在校生预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20浏览次数:206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征兵工作改革,鼓励大学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从源头上提高新兵质量,国家启动了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入伍预征的工作。现就做好我校学生预征入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征对象范围
    2015届本、专科毕业生与全校本、专科学生。
    二、预征年龄
    专科生为18-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三、预征条件
    预征对象的政治条件、体检条件,按照“全国征兵网”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预征方法程序
    1、从即日起学生本人先在“学信网”注册后,登陆“全国征兵网”按程序报名,填写并个人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A4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和《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
    2、各辅导员核对学生表格内的年龄、学费、贷款等有关信息,如有错误信息要及时反馈学生本人修改。《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中“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一栏由辅导员负责填写鉴定意见并签名及填写联系电话,不用加盖任何公章,由武装部收齐后到学校统一加盖学校公章。
    3、毕业生初检随毕业体检同时进行。
    4、6月16日前收齐《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和《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统一交到校大学生事务中心大厅张生元老师处。
    5、张店区武装部和校武装部组织审核,公布预征对象名单,由校武装部统一办理审批手续后,于毕业生离校前将《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发还给学生本人,作为预征报名的手续凭证。
    五、相关要求
    1、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是推进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促进青年学生成才、就业的有效途径。各学院要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入伍预征工作,落实征集工作要求。
    2、6月1日至6月7日为应征入伍宣传周,每个学院要通过展板、学院网站、QQ群等媒介组织入伍预征政策宣讲活动,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兵役法规宣传教育,在毕业班级开展“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主题班会,给每位毕业生发一条入伍预征信息,在毕业生中进一步激发和坚定毕业生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热情和信念。
    3、毕业生预征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把预征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突出出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预征工作任务。
    4、在校生入伍预征的办法和程序同应届毕业生相同。如上级部门有新政策将及时通知大家。
    附:1、学生预征报名简要流程
    2、学生填写信息有关说明
    3、入伍预征宣传标语
     
              学工部  武装部
                                                               2015年5月20日


    附件1:学生预征报名简要流程

    附件2:有关信息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