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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音乐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11浏览次数:20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规范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过程,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教学质量信息,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评价方式

    第二条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对教师从事教学活动整个过程的综合评价,每年度进行1次。

    第三条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由学生评价和学院评价两部分组成。学生评价是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和相关辅助教学环节进行的评价。学院评价是学院、教研室对教师课堂教学相关环节的工作进行的评价。

    第四条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采取百分制,由学生评价和学院评价两部分组成,学生评价占80%,学院评价占20%

    第三章  学生评价

    第五条  学生评价采用网上教学质量评价的方式进行。

    学院继续沿用学校评价办法。

    第四章  学院评价

    第六条  学院每年度末对本学院任课教师进行教学质量综合评价。

    第七条  学院应成立不少于7人的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小组,由院长任组长。

    第八条  学院评价小组成员对教师承担教学任务、教学过程、考试、教学研究、教学成果等与课堂教学相关的教学环节进行教学质量评价,量化打分,详见《山东理工大学音乐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2)。

      第九条  评价小组成员在评价时,要召开专门评议会,严格评价要求,查阅相关资料,必要时听取介绍,给每位教师公平公正的评价。评价小组成员不给自己做评价。

     第十条  评价结束后学院应按时间要求及时将评价结果交教务处质量管理科。评价结果中应含评价小组成员以及按学科归属到学院的机关行政人员的评价。

    第五章  评价信息统计与管理

    第十一条  学生评价数据按学校要求采取数理统计方法取统计平均值。

    第十二条  学院评价采用取平均值的方法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未经分管校长签字同意,任何人不得调阅学生评价的原始资料,未经院长签字同意,任何人不得调阅学院评价的原始资料。

    第十四条  学院评价的原始材料由学院教学科负责保存和管理。

    第六章  评价结果及反馈

    第十五条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种,具体为:

    (一)优秀:评价分数PP90

    (二)良好:评价分数P75P<90

    (三)合格:评价分数P60P<75

    (四)不合格:评价分数PP<60

    第十六条  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评聘、教学名师评选、教学津贴发放及其他教学先进评选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执行学校教学质量红黄牌制。

    (一)对于大学教龄不足三年的教师,学校不实行教学质量红黄牌制度,只予以警告,由学院采取相应的帮扶措施。

    (二)对评价分数<75分的教师给予黄牌警告,至少一学期停止上课,学院采取措施,限期提高,经学院组织试讲合格后,方可继续开课。

    (三)连续两次黄牌警告者,调离教师工作岗位。

    (四)对评价不合格的教师亮红牌,调离教师工作岗位。

    第十八条  评价结果的反馈学院负责将评价结果反馈给教师本人。

    第十九条  执行学校优秀教师教学质量免评价政策。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511日起施行。

     

    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

      2. 《山东理工大学音乐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音乐学院

    2014619

     

    附件1   

    山东理工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

    亲爱的同学:

    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是您和我们的共同期盼。对任课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评价,将有关信息反馈到学校有关部门和学院,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因此,您的评价对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维护您自身的权益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请您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教师负责、同时也是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客观地对教师的授课质量和整个教学环节进行全面认真地评价。谢谢!

    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           

    序号

    评价类别

    评 价 内 容

     

     

    1

    教师状态

    衣着得体,精神饱满,治学严谨

     

    2

    教学纪律

    不随意调停课,按时上下课,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3

    教学准备

    备课充分,教学内容安排合理,教学目标明确

     

    4

    教学内容

    讲授无误,信息量大,理论与实际结合,重点难点突出

     

    5

    教学方法

    善于启发学生思维,注重使用多种教学方法,师生互动

     

    6

    授课技能

    语言清晰准确,板书工整,多媒体等教学手段使用适当

     

    7

    教学秩序

    学生上课秩序好,到课率高,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情

     

    8

    辅助环节

    认真指导、辅导、答疑。作业量适度,批改认真

     

    9

    师生交流

    熟悉学生,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10

    教学资源

    教材选用适当,教学参考资源丰富

     

     

     

    附件2

    山东理工大学音乐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

    为了规范教学过程,保证教学质量,学校每年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教学质量评价由学生评价和学院评价两部分组成。学院评价是对教师课堂教学相关环节的工作进行的评价。请您本着对学院负责、对教师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客观地对本学院教师的教学进行全面认真地评价。谢谢!

    被评价教师姓名:         所在教研室      

    序号

    评价类别

    评 价 内 容

     

     

    1

    承担教学任务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含监考任务)

     

    本学年为本科生开设过一门完整的课程

     

    2

    教学过程

    教案、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学日志等材料齐全

     

    按时上下课,无随意调停课、提前结课情况

     

    作业布置适度,作业批改认真

     

    利用课外时间积极开展教学辅导

     

    3

     

    命题、阅卷及考试材料整理按学校要求

     

    监考按时到场,遵守《监考守则》

     

    成绩登录及时,无错登、漏登等情况

     

    4

    教学研究

    按时参加学院、教研室组织的教研活动

     

    积极进行教学手段、教学方法、考核方式改革

     

    积极参加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

     

    发表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讲座

     

    5

      教学成果

    指导学生省、市级获奖

     

    指导或组织学生音乐会,以及校级、院级音乐赛事或登台演出

     

    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