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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13浏览次数:321

    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
    重修安排及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2009-2013级本科学生本学期重修课程的组织及选课时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选课时间
    本学期重修选课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1、非毕业生重修选课:3月12日8:00至3月19日18:00
    2、毕业生重修选课:3月20日8:00至3月30日18:00
    非毕业生不得选择单开班重修。
    二、课程替代及跟班重修
    1、在本专业培养计划内且本学期开设的课程,需要重修的学生可以在网上选课后跟班重修。
    2、由于课程编码的改变导致不能选课的课程,由学院教学科进行课程替代,经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审核后,学生在网上选课。
    3、由于机械类和经济类实验班课程特殊,该类课程不允许替代或被替代。
    三、单开班重修
    1、对不及格人数较多的部分公共必修课程单独开课。
    2、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其中之一者,学院可开设单独重修班。
    (1)2014届毕业生第七学期开设的课程。
    (2)确曾参加过该课程重修,并且未通过该课程考核的2014届毕业生申请开设的课程。
    3、为保证毕业生按时离校,所有单开班结课时间不得晚于13周。
    四、补考
    由于课程体系的变化,学校不再开设的课程,可面向毕业生,在毕业前组织补考。
    五、大学英语重修
    根据课程授课情况,音体美的学生不允许选择其它专业的大学英语进行重修;其它专业的学生也不允许选择音体美的大学英语进行重修,否则选课结果无效。请学生选课时予以注意。
    六、实践性环节课程重修
    由于课程容量限制,重修实践性环节课程的学生可到学院教学科,由各学院教学科在教务系统内报名。
    七、重修选课方法
    1、学生进入《现代教务管理系统》,选择“网上选课”→“重修或补修选课”;选择所要重修的课程后,点击“跟班重修选课”或“单开班重修选课”按钮;选择上课教师后,点击“提交”按钮。选课时间段内,学生也可随时退选。
    2、学院教学科在教务系统中帮助学生选课时,必须复选“重修”复选框,否则会导致重修学分统计错误。
    八、重修门次限制
    为保证教学质量,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学生每学期最多可选择6门课程进行重修。根据毕生生的特殊情况,2014届毕业生最多选择10门课程进行重修。超出规定门次者系统会随机删除多选的课程。
    九、重修选课轮次
    本次重修选课仅安排一轮,选课容量为教室容量,第一轮结束后的结果即为最终结果,与重修相关的所有事项,包括课堂考勤、考试安排、成绩登录、重修收费等,均以此作为依据。选课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重修选课。请学生根据自己的课程表谨慎选课,认真学习。
    十、重修名单
    请各学院通知任课教师3月31日8:00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新的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