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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大学生预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09浏览次数:650

    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大学生预征入伍工作,从源头上提高兵员质量,现就2017年度应征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征对象范围

    以2017届本、专科毕业生为主,女兵报名工作6月份启动。

    二、预征年龄

    男兵征集年龄要求为: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在校生放宽到22周岁,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兵征集年龄要求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

    三、预征条件

    预征对象的政治条件、体检条件,按照全国征兵网( http://www.gfbzb.gov.cn/)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预征方法程序

    1、从即日起学生本人先在“学信网”注册,登陆全国征兵网按程序报名,填写并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A4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和《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

    2、各辅导员核对学生表格内的年龄、学费、贷款等有关信息,如有错误信息要及时反馈学生本人修改。《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中“个人简历”由本人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级、时间、证明人;“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一栏由辅导员负责填写鉴定意见,签名并填写联系电话(其中文化程度鉴定毕业生统一填写为“已完成大学本(专)科学习”),不用加盖公章,由武装部收齐后到学校统一加盖学校公章。

    3、预征初检工作初步计划6月上旬进行。

    4、5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和《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统一交到校大学生事务中心大厅张生元老师处。

    5、张店区武装部和校武装部组织审核,公布预征对象名单,由校武装部统一办理审批手续后,在6月下旬前将《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发还给学生本人,作为预征报名的手续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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