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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2-03浏览次数:1033

    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优惠政策简述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义务兵及家属优待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2.对符合选取士官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3.对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士兵,以及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的可选拔为提干对象;对国家“211工程”等重点高校、军队建设急需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建设学科毕业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4.退役后(下同)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5.高职(高专)学历的,免试入读成人本科;经过一定考核(计划单列、专升本考试、单独录取),30%比例入读普通本科。
      6.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7. 退出现役当年的12月1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止,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道证。
    8.退役后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给予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 
    1. 国家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这里的“高校毕业生”如何界定?
    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
    征集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应届毕业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2. 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政治条件?
      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等等。
      3. 公民应征入伍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
      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陆勤岗位视力标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4.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年龄条件有何要求?
      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为18-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当年24周岁。
      5. 面向2010届高校毕业生的征兵预征工作何时开始?何时结束?
      全国征兵工作在每年冬季进行,从2009年起,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实行预征制度。2010年4至6月底,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入高校,开展预征工作,到毕业生离校为止。
      6. 现在确定为预征对象后,什么时候正式入伍?
    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离校前应在网上参加预征报名,并在就读学校完成兵役登记和预征对象确定工作,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在冬季征兵开始前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年底批准入伍。 
    7. 什么是网上预征报名?
    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过程管理,自2010年始,全面实施网上预征,所有参加预征的高校毕业生必须上网登记报名。兵役机关不再向高校发放统一印制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分别称《登记表》、《申请表》),有报名应征意向的毕业生可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填写、打印《登记表》和《申请表》,按要求参加兵役机关组织的各环节活动。
    8. 实行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对毕业生有哪些好处?
    一是毕业生可自行上网报名打印有关表格,简化了办事程序,既方便又省时。二是通过学籍信息比对,确定高校毕业生是否符合享受国家鼓励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条件。三是网络系统可提供免费政策解读信息、提醒预征对象及时应征等服务。
    9. “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网址是什么?http://zbbm.chsi.com.cnhttp://zbbm.chsi.cn
        10.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要经过哪些程序?
      ⑴ 参加网上预征报名:4月至6月,有应征意向的毕业生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报名预征,填写、打印《登记表》和《申请表》,交所在学校预征工作管理部门。
      ⑵ 参加初审、初检,通过确认:5至6月份,按照兵役机关的统一安排,预征报名毕业生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通过的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6月30日前,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预征对象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
      ⑶ 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10月底全国征兵工作开始后,预征对象携带《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通过体检政审的高校毕业生由县级兵役机关批准入伍。
      11. 高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在高校由哪个部门牵头负责?
      由学生管理部门或武装部门牵头。有意向参军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学工部(处)、就业中心、武装部咨询。
      12. 高校毕业生预征的政审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征兵政审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安排,由同级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13.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就业安置帮扶等优惠政策。
      14. 如何理解高校毕业生应征“优先”政策?
      征兵报名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预征对象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高校毕业生本人持《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部门具体负责。征兵前,县级兵役机关要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安排其上站体检。
      组织高校毕业生政审时,严格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进行。《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的“就读学校鉴定意见”栏的鉴定意见以《登记表》意见为准,不再填写鉴定意见。入伍前,《登记表》作为政审表的附件装入新兵档案。
      县级兵役机关召开定兵会议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
      15. 如何理解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选拔使用”?
    对符合选取士官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对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士兵,以及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的可选拔为提干对象;对国家“211工程”等重点高校、军队建设急需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建设学科毕业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16.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给予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内容是什么?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款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17. 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是多少?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为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18.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都可以享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吗?
      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按部队生长干部条件招收的大学毕业生,以及从高校毕业生中直招的士官,均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19. 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如何计算?
      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不论服役时间长短,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一次性给予补偿。在校学习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学制规定年限计算。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即按完成最终学历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
      20. 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的程序是什么?
      ⑴ 填写有关表格:预征工作开始后至6月15日前,有应征意向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登录“大学生预征网上预征报名系统”(http://zbbm.chsi.com.cnhttp://zbbm.chsi.cn),填写、打印并向就读高校递交《登记表》、《申请表》。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还需提供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复印件。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⑵ 高校初审盖章:离校前,高校对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登记表》一起交给学生本人。
      ⑶ 表格递交县征兵办:10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时将《登记表》及《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⑷ 县征兵办审批入伍、复核材料并盖章:12月31日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向其发放《应征入伍通知书》,并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等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分别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⑸ 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并确定最终名单:次年1月15日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户籍为本县(市、区)的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申请表》原件,寄送至应征入伍毕业生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各高校按隶属关系,分别报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最终,汇总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备案后,确定当年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政策的最终名单及具体金额。
      21. 补偿、代偿的经费如何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手中?
      各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高校在收到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金的15个工作日内,向毕业生补偿学费;对于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由学校代替毕业生按照还款协议,向银行偿还其在本校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凭据交寄毕业生本人或其家长。将剩余资金汇至高校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应征入伍毕业生,在收到代偿资金后1个月内,根据与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次性向银行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
      22. 因个人原因被部队退回,毕业生已获补偿、代偿的经费要被收回吗?
    高校毕业生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被部队退回的,取消其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已获补偿或代偿资金由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征兵办公室收回,并逐级汇总上缴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3. 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年限是多少?
    我国现行的义务兵役制度是两年。
      24.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就学优惠政策?
      (1)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3)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计划单列、专升本考试、单独录取),30%比例入读普通本科。
      25.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是军队给安排还是需要自己联系?
      具有普通高职(高专)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可自行在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校专升本招生,经相应成人高校审核后录取。
      26.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何时报名,何时入学?
      每年春节前报名,3月1日前完成录取工作,新生于当年春季入学。
      27. 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专升本招生需要带哪些材料?
      退役毕业生可凭身份证、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士兵退役证,在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成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并按照省级成招办公布的招生院校及专业目录填报志愿。
      28. 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专升本招生,如何实现免试录取?
      退役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报名后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结束后,有关成人高校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录取名单,经省级成招办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的,成人高校对报名人员进行必要的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由省级成招办调剂到其他志愿高校录取。
      29. 成人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的学习年限为多长?
      学习时间一般为两年半。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0.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普通高校本科,如何参加考试?有何优惠政策?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毕业生与其他普通专升本考生一起报名参加考试,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按报考人数30%比例择优录取的优惠政策。
      31.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普通高校本科,何时报名,何时入学?
      每年春节后报名(具体时间询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6月底前完成录取,新生于当年秋季入学。
      32. 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普通高校本科需要带哪些材料?
      考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和士兵退役证,到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高校报名。
      33. 普通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的学习年限为多长?
      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两年。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4. 只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报考研究生才加10分吗?是单科加分还是总分加分?
      除本科学历外,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士兵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硕士研究生,也可以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
      35. 什么是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
      2008年,政法院校开展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重点从军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人才,为西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公、检、法、司机关定向招录培养专科以上层次的各类人才。
      36.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其户口档案存放在哪里,如何迁转?
      高校毕业生在5-6月份参加预征,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合格,填写《登记表》,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可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批准入伍后,其学籍档案放入新兵档案。
      37. 高校毕业生退役后就业及户档迁移有何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服役期满择业可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38. 退役的高校毕业生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有无时间期限?
    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期限从毕业生退出现役当年的12月1日起到次年12月31日止。
    39. 没有参加网上预征报名的高校毕业生是否还可以应征入伍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离校前未报名应届毕业生,冬季征兵前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报名并进行兵役登记,合格者确定为预征对象,择优送站体检。体检、政审合格被批准入伍后,补办补偿代偿等手续,仍可享受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各项优惠政策。
      40. 高校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之后,如果在正式入伍前又找到工作了怎么办?
      高校毕业生参加预征不影响其就业。参加预征的毕业生经过初检、初审被确定为预征对象后选择就业的,应及时告知预征所在地兵役机关,并将预征手续退回。
      41. 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户籍已迁回原籍,但最终未能入伍。如落实了新的就业单位,应如何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对于离校时户籍已迁回原籍、但未能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如落实了新的就业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向原就读学校申请办理就业改派手续,毕业生就业地公安部门凭毕业生所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2. 在校大学生、往届生是否可以参加冬季征兵,并享受国家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
    大学在读学生和往届毕业生入伍,按照当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中有关政策办理,不享受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翌年毕业生入伍可以享受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
    43. 普通高校女性毕业生是否可以参加预征?是否可以参军入伍并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面向男性毕业生,女性毕业生不参加预征,但可在冬季征兵时在地方兵役部门直接报名应征,如果获准入伍,享受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各项优惠政策。女性应届毕业生征集条件以每年的征兵命令及相关文件明确。
      44. 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是否可以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服完兵役后是否还需要回校复读?
      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在本年度冬季入伍,届时按照学校的规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和答辩的,可以提前毕业的,能够享受国家关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有关优惠政策。也可以作为在校大学生入伍,服现役完成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
      45.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否有专业限制?
      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没有专业限制,符合身体条件、政审条件的都可以报名应征。
      46. 已经和工作单位签约,现在又想应征入伍,是否属违约?
      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需要变更就业协议,不属于违约。依法参军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权利,受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保护,用人单位要依照《宪法》、《兵役法》等规定,支持本单位员工依法服兵役,并落实好他们退役后的安置工作。高校毕业生要和用人单位及时沟通协商,共同做好工作安排。
      47. 什么是士官?与义务兵有什么区别?
      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这次预征指的是义务兵。
      48.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征入伍是否直接为士官?
      目前部队面向毕业生既招收士官,也招收义务兵,这是两个不同兵役性质的士兵系列。士官不属于义务兵役。义务兵服役两年后,符合条件的,可以被选为士官。
      49. 士官直招什么时间开始?高校毕业生直招士官是否可以享受学费补偿等政策?
      士官直招工作5、6月份开始,符合军队特殊专业需求的毕业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经过体检、政审等环节,批准入伍,高校毕业生直招士官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50.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是否可以报考军校?考哪方面的文化课程?报考军校有何年龄限制?
    高校毕业生入伍第二年可以考军校。文化课程为全军士兵考学统一课程。年龄限制放宽到23周岁。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源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动 【2009】6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学费补偿款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以下简称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第三条  本办法中高等学校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院(系)(以下简称高校) 
    第四条  本办法中高等学校毕业生指上述高校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以及从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等其他形式到部队参军的高校毕业生不包括在内。
     
    第二章  补偿或代偿的标准、年限及方式
    第五条  国家对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
    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第六条  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时间学习时间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学制规定年限计算。
    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
    第七条  国家对获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格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照上述原则和金额,在高校毕业生入伍时,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
     
    第三章  申请与审核
    第八条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以下程序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代偿:
    (一)每年6月15日前,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向就读高校递交《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的毕业生还款计划书复印件,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二)每年6月30日前,高校对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确定无误后,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一起交给学生本人。
    (三)每年10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时将《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四)每年12月31日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向其发放《应征入伍通知书》,并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等情况进行复核。确定无误后,分别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五)次年1月15日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户籍为本县(市、区)的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寄送至应征入伍毕业生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六)地方高校和中央部门高校应在收到上述材料10个工作日内,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地方高校应征入伍毕业生的材料由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收到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中央部门高校报送的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和审核工作,确定当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本息的最终名单以及具体金额。
     第四章  预算下达、补偿或代偿的实施
    第九条  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代偿:
    (一)中央部门高校应征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金,由中央财政拨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由其拨付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地方高校应征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金,由中央财政下达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各省(区、市)财政部门收到中央财政拨付资金15日内,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拨付地方所属高校。
    (二)各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高校应在收到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金的15个工作日内,向毕业生补偿学费;对于申请助学贷款补偿的毕业生,有学校代替毕业生按照还款协议,向银行偿还其在本校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凭据交寄毕业生本人或其家人。将余下的资金汇至高校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帐户。
    入学前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应征入伍毕业生,在收到代偿资金后1个月内,根据与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次性向银行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
    如应征入伍毕业生补偿的学费不足以偿还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应征入伍毕业生应继续按照还款协议,将剩余部分国家助学贷款还经办银行。
    (三)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定期了解并积极督促户籍为本县(市、区)的应征入伍毕业生及时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条  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高校毕业生,取消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资格。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在接收退兵后15个工作日内将被部队退回的毕业生的姓名、毕业高校、退兵原因等情况逐级上报至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并按照毕业生原就读高校的隶属关系,分别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央部门高校。
    被部队退回的高校毕业生,其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金由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收回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资金15个工作日内,逐级汇总上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回资金作为下一年度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代偿经费。
    第十一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高校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要求,对应征入伍毕业生的入伍资格、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情况进行认真审核,不得弄虚作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安排专人负责,对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基站、挪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经有关部门批准按照学分制收费的高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补偿学费的总额,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确定的每年的补偿标准乘以相应学制计算。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问答

    一、什么是西部计划?
    答: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03年开始,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西部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并在升学、就业方面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二、报名参加西部计划需要哪些基本条件? 
    答:西部计划面向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中所列高校(可在xibu.youth.cn查询)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招募。报名志愿者的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体健康,具有志愿精神。在此基础上,在选拔志愿者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三、西部计划服务期有多长时间?
    答:西部计划服务期为1-3年。西部计划志愿者首次签约期为1年或3年。签约1年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可以于下一年度3月提出延期服务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根据下一年度服务岗位计划和各专项行动岗位要求,确定延期志愿者名单。
    四、参加西部计划专业上有限制吗?
    答:西部计划包括支教、支医、支农、基层青年工作、新疆双语教学、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简称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西部基层检察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西部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西部农村平安建设、灾后重建(原抗震救灾)等12个专项行动。基层检察院、基层法律援助、基层法院要求法律相关专业,开发性金融要求经济类专业,支医专项行动需要医学类专业,支农需要农业、林业相关专业,支教、新疆双语教学专项行动优先考虑师范类学生。其它专项行动没有特定的要求。
    五、参加西部计划身体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身体健康,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
    六、2010年西部计划何时报名?
    答:5月6日至5月26日。
    七、怎么报名参加西部计划?
    答: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26日前交至本校项目办。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八、我去哪里服务?可以回原籍服务吗?
    答:西部计划实行按需招募,对口支援服务。在服务地的确定上,东、中部省份招募的志愿者主要集中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份服务,西部省份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将在本省服务。报名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可以申请回原籍服务。
    九、什么是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的重要指示和团的十六大精神,紧密围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等当前全团重点工作,同时发挥西部计划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就业、创业的重要导向作用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人员素质较高、服务周期长、政策有保障等特点,全国项目办自2009年,开始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共派遣了2068名志愿者到全国中西部2068个县级团委开展工作。同年11月,全国项目办组织基层青年工作专项志愿者开展了“基层工作学习体验月”活动。并以西南、中部、西北三个片区为单位,组织举办了3期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骨干能力训练研讨班。
    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既是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西部计划所规定的各项政策待遇,又是县级团委的专职团干部,在工作上服从所在县级团委的领导,其主要工作任务是协助做好县级团委承担的青年工作。主要包括四项任务:一是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二是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三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四是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招募对象为2010年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已经服务1年以上并申请延长服务期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其中包括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在西部计划志愿者选拔标准的基础上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选拔标准又突出强调:(1)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德才兼备;(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3)担任过学校及院系的学生干部,或热心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并能提供相关证明;(4)有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的,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或者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优先考虑。其中,延长服务期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原则上从服务县本县西部计划志愿者中择优选拔。
    十、我如何确认已经报上名了? 
    答: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中的西部计划信息系统,输入报名时候的用户名和密码,查看报名信息,确认是否报名。
    十一、为了顺利通过选拔,报名之后我重点要做哪方面的准备?
    答:报名之后,学校会对报名信息进行真实性审查。审查之后组织笔试面试,主要考查基本素质、心理健康水平、逻辑与语言组织能力、志愿精神、语言表达能力等。通过笔试、面试后,接受体检;体检合格后,由高校项目办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被正式录取为该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所以,报名之后要在笔试、面试考查内容方面作准备,并通过上网、查资料等方式了解志愿服务知识。
    十二、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收到报名登记表后,学校会及时对报名学生的情况进行审核。接下来学校会组织报名学生开展笔试、面试,选拔笔试面试成绩突出、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学生进行岗位对接。岗位对接之后,参加统一体检。高校所在地为省会城市的,参加由招募省项目办组织的统一体检;高校所在地在地(市)的,参加由地(市)团委或高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之后,学校将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9月上旬,全国项目办通过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志愿者可在信息系统中查询到自己的录取信息。如果入选西部计划,状态显示为“已录取”。
    十三、参加西部计划,对将来考研、考公务员有什么鼓励政策吗?
    答:一是自2010年开始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由各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十四、西部服务时间可以计算工龄吗?怎么计算?
    答:西部服务时间可以计算工龄。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十五、听说参加西部计划有生活补贴,具体标准是什么?
    答: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省项目办与本省财政厅联系后做相关解释。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
    十六、在西部服务期间生病了怎么办?
    答:参加西部计划,会给每一位志愿者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人身意外险、住院医疗险和基本医疗险)。如果生病了,到医院就诊后,将诊疗费原件、门诊收费收据原件、治疗/检查/化验报告原件、处方原件、病历原件或复印件(必须有病情诊断)等理赔资料汇总后,由服务县项目办出具事故经过证明并盖章后,附上被保险人联系电话、指定的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的详细名称,直接向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理赔室报案索赔。
    十七、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助学贷款减免政策吗?
    答:2009年之前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延长服务期至3年的,不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2009年招募的西部计划志愿者,首次签约1年服务期而后延长至3年服务期的,不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2009年开始,对参加西部计划并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履行3年服务期限的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具体由今年符合条件的新入选志愿者向本人毕业高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在志愿者申请志愿者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过程中,高校项目办应提供必要帮助;服务县项目办应在志愿者到岗后及时协调相关志愿者与服务单位签订明确3年服务期的服务协议书;并将此协议寄送到学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开展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省级项目办要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协调指导。116所中央部属高校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开展代偿工作,各地方高校按照本省出台的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有关办法和规定执行。
    十八、入选西部计划后,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及时与所在高校项目办签订《招募协议》,也要办好户口、档案等相关手续。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派遣证。
    十九、何时出发去西部?怎样报到?
    答:7月26、27日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服务省报到,参加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服务省统一派遣至服务地。
    二十、到达服务县后,我最需要办的是哪些事情?
    答: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8月15日前,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相关信息。内容包括:服务岗位,工作电话,服务地新手机号,邮政地址及邮编,身份证号,志愿者补助发放专用银行卡号等信息。便于统一管理、发放补助。
    二十一、服务期间,除了岗位要求的工作,作为志愿者还应该做些什么?
    答:服务期间,服务地相关部门可以安排志愿者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另外,在服务期间,可以做一些宣扬志愿理念,弘扬奉献精神的工作,做好志愿精神的传播员和宣讲员。
    二十二、服务期间,如何参加党团活动?
    答:西部计划志愿者组织关系将转至服务地,并编入当地的一个党支部,参加支部生活并在当地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也在服务地办理转正手续。要求加入党组织并符合党员标准的,可由服务地党组织经过相关程序,吸纳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加入党组织。团员也应将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地,并编入当地的一个团支部,参加支部生活并按期交纳团费。党(团)费标准为2元/人/月。
    二十三、服务期满后,会有相关的工作鉴定或证明吗?
    答: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二十四、如果服务期满后自主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答: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二十五、哪些人可以报名参加西部计划?
    答: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学校为教育部《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名单》中所列高校范围内(可在xibu.youth.cn查询)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西部计划。不在《名单》范围内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往届生、部队院校毕业生、海外留学毕业生暂时不在招募范围之内。
    二十六、报名表提交成功以后,还可以修改信息吗?
    答: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在高校项目办审核前,报名者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如果报名信息已经通过高校项目办审核,则报名信息不能再修改了。确需修改的,需联系学校项目办将审核状态调整为“待审核”状态,报名者修改信息后重新等待审核。
    二十七、报名者可以自己选择服务地吗?
    答:西部计划实行按需选拔、对口支援的方式进行招募。报名结束后,服务地和服务岗位将被分配至各高校项目办,报名者届时可与高校项目办联系,查看具体服务岗位信息。
    二十八、大学生志愿者如何才能享受到考研加分的政策?
    答: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每年教育部将在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前,公布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全国项目和地方项目志愿者名单。 
    二十九、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后,组织单位安排就业岗位吗? 
    答:考虑到参加西部计划的大学生都是志愿者,所以主办单位不承诺志愿者服务期满后的就业保障,鼓励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扎根基层或自主择业、流动就业。但是我们将努力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就业服务和帮助。














    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 50 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 10%(出资额不低于3 万元),1 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 50%以上,余款可在 3 年内分期到位。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 2 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 5 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 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了解这些优惠政策,会让大学生感受到国家和政府的支持力度,更加坚定创业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