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等级划分原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22浏览次数:23480

一、 廉政风险级别划分
廉政风险按三级划分,即:
(一)一级风险是指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受到法律制裁等严重损害后果的风险;
(二)二级风险是指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违反相关行政法规和党纪法规,受到纪律处分等较为严重损害后果的风险;
(三)三级风险是指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轻微违纪违规,受到组织处理等一般损害后果的风险。
二、界定廉政风险点的基本标准
(一)掌控权力或公共资源,可能利用其为他人带来直接或间接、近期或分期的不当利益和好处(包括名誉地位),从中谋求私利的部门及工作岗位;
(二)权力较大、较灵活,有自由裁量权的部门及工作岗位;
(三)权力运行需要公开、需要民主决策、需要加强监督的部门及工作岗位;
(四)没有直接拥有人、财、物的支配权,但可借助工作中的权力和机会谋取私利的部门及工作岗位;
(五)属于在高校发案较频繁、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领域、部门及工作岗位。
三、划分廉政风险等级的基本原则
(一)具备上述基本标准中三项及以上的,确定为高风险级别,即一级风险点;
(二)具备上述基本标准中两项风险点的,确定为中风险级别,即二级风险点;
(三)具备上述基本标准中一项的,确定为低级风险级别,即三级风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