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通知,按照山东省慈善总会、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山东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关于实施山东省高校“爱心扬帆工程”的通知》要求,2015年继续实施山东省高校“扬帆工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1、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大学生(不包括研究生以及定向、委培、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的大学生)。 2、学习刻苦,综合测评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名次占班级(或年级)名次前50%以内(含50%),且具有校级以上的奖励。 3、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慈善义工等活动,艰苦奋斗,自立自强。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艰苦朴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高尚。 5、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锻炼,工作积极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6、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二、资助标准和人数 本期工程我校资助28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大学生,音乐学院资助1个名额,每人资助2000元。 三、相关要求 1、符合条件预申报的同学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扬帆工程”申请审批表;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认真开展评选,确定资助对象名单。报名表可从学院网站下载,9月10日前报音乐学院学生党支部室(10#233)。 2、请同学们如实申报,学院要对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院内公示。 音乐学院学生科 2015年9月4日 附件2 山东省高校“扬帆工程”申请审批表 学校:山东理工大学 院系: 专业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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