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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加强期末考试管理与考试纪律的通知

    发布者:张世佳发布时间:2019-12-24浏览次数:661

    各学院:
      期末考试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继续推进“从严治考”专项行动,端正考风、严肃考纪、促进学风,确保考试严格、公正、规范地顺利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注意事项
    1.请至少提前 15 分钟到达考场,监考期间须佩戴监考证。
    2.请提前确认好校区和考场。
    3.坚决杜绝教师酒后监考。
    4.进入考场后需在黑板上写明座次,督促学生根据座次安排就座,就座后要清理考场;检查考场清理情况。
    5.开考前认真核实考生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学生证(校园卡)等。签名单以外的在校生需持学院出具的证明参加考试,毕业后回校重修的学生须持身份证和重修准考证参加考试。

    6.宣读《考场规则》,提醒考生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开考前再次提醒考生将带入的手机关机放到教室前面。

    7.严格规范监考过程,不要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比如看书、看手机、说话等,确保给学生提供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保证考试有序进行。

    二、学生注意事项
    1.至少提前 10 分钟到达指定考场,携带有效证件入场。到非指定考场考试以“缺考”论处。
    2.不准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等进入考场,根据座次安排就座,考前须清理课桌及周围的资料,考试开始,如发现资料,无论是否与考试有关,一律按违纪处理。
    3.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考试,开考后一旦被发现身上或课桌内有手机,无论是否使用,一律按违纪处理。
    4.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教师管理。
    三、学院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召开考务会,组织监考教师认真学习《山东理工大学课程考试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鲁理工大办发〔2019〕18 号),明确监考职责、义务,严格工作流程,确保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坚决避免教学事故发生。
    2.各学院要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召开主题班会,组织学生专题学习《山东理工大学课程考试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第六章“考场规则”和第七章“考试违纪违规定”,积极开展考试违纪典型事例警示教育,让每位学生充分知晓考试违纪、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引导学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以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以真实的成绩证明自己的能力,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3.请各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务必组织安排好专业课考试各个环节。
    四、监督检查
    1.学校成立考试纪律巡视组,由校领导、督导、教务处及学生工作处有关人员组成,通过深入考场、调取监控录像等形式对监考教师履行监考职责情况、学生遵守考试纪律情况进行检查。
    2.对出现监考迟到、监考过程中看手机等违反监考职责的监考教师,依据《山东理工大学教学事故界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对于违反考场纪律的学生,依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3.加强考试过程监督,欢迎广大教师和学生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反映问题要属实,具体到考试时间和考场(比如*月*日*教室**课程考试)。
    联系方式:
    教务处:电话:2781967(教学研究与建设中心)
    2780895(教学运行中心)
    邮箱:zlglk@sdut.edu.cn
    学生工作处:电话:2780619(学生管理科)
    邮箱:sdutxsc@163.com。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教学质量评估评价中心
                                   2019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