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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青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简章

    发布者:于飞发布时间:2020-06-19浏览次数:489

          为进一步加强青州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为兴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青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5名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和73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四)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取得的,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延长。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6月29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七)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供承诺书,先报名参加考试,聘用后须在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按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录用。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6月29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八)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青州市在编教师;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9:00 —7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6月29日11:00—7月2日11:00
                报名网址:应聘人员登陆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教育和体育局板块(http://www.qingzhou.gov.cn/xxgk/SJYJ/,下同),根据页面提示,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6月29日11:00— 7月2日11:00
                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工作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6月29日11:00—7月2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教育和体育局板块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笔试前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青州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4.计划调整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面试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未向资格审查机构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笔试准考证》原件。
              2.《青州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内含青州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诚信承诺书)原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所有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用学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承诺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取得的,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延长。海外留学人员以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以在港澳台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5.本人所有的毕业证、学位证网上验证结果。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毕业证验证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打印学位查询结果《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网上查询不到结果的,承诺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取得的,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延长。
              6.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用学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承诺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报到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取得的,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延长。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必须提供报到证原件。
              7.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供承诺书,先报名参加考试,聘用后须在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按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录用。
              8.教师资格证网上验证结果。考生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证书验证结果。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同上处理。
              9.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总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同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宜以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内容为准。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形式为标准化试题,填涂答题卡,微机阅卷。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分别占20%和80%。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为各科所学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讲课的形式,邀请外地评委现场打分。讲课内容为现行中小学和幼儿园教材中各学科一节课内容。讲课根据各学科人数,分组进行,抽签决定讲课顺序。备课30分钟,讲课10分钟。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所在讲课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登录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教育和体育局板块查询。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确定后,按成绩高低确定各岗位考试名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五、考察、体检和聘用
          1.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因考生放弃考察、体检、选岗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
            体检由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
            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入围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4.选岗
            入围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
          5.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教育和体育局板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取的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因考录、调动等原因要求离开聘用单位的,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教师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相关事宜登陆青州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教育和体育局板块查询。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地址:青州市范公亭西路801号。
          咨询电话:0536—3235859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附件:2020年青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http://files.offcn.com/2020/0618/2020%E5%B9%B4%E9%9D%92%E5%B7%9E%E5%B8%82%E5%85%AC%E5%BC%80%E6%8B%9B%E8%81%98%E4%B8%AD%E5%B0%8F%E5%AD%A6%E5%92%8C%E5%B9%BC%E5%84%BF%E5%9B%AD%E6%95%99%E5%B8%88%E5%B2%97%E4%BD%8D%E8%AE%A1%E5%88%92%E8%A1%A8wf.xls
          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6月18日
          原标题:2020年青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qingzhou.gov.cn/xwzx/gsgg/202006/t20200618_5255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