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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者:唐磊发布时间:2021-03-21浏览次数:1096


    音乐学院2021年研究生复试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面试考场:323830—1200

    专业技能视频测评:3231430—1800

    调剂考生复试

    面试考场:325830—1200

    专业技能视频测评:3251430—1800

      二、复试所需上传的材料

    考生于323日前,按照要求将审核材料提交至“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由专人进行审核。

    需上传的资料有:

    1.应届生: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2.往届生: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大学成绩单(如从档案复印,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3.未毕业的自考生:身份证、初试准考证、自学考试准考证或相关成绩单等能证明身份的材料、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另需上传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注意:学籍验证报告和学历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按照提示,申请验证并打印。

      三、复试提交视频要求

    声乐技能复试考生需提交个人演唱五首作品的视频,

    键盘考生需提交个人演奏四首作品的视频,

    音乐教育方向考生提交个人演唱(奏)二首作品以及说课片段的视频。

    具体要求如下:

    1.录像时要求纯色背景,应从考生正面脸部特写开始,拉至全景全身。要求画面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将考生全貌清晰展现,考生一律不许化妆。

    2.录制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即将表演的所有作品录制为一个完整视频。作品与作品之间表演者可稍作调整,调整期间不得离开屏幕。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

    3.录像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与伴奏人员,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钢琴伴奏、音频伴奏或无伴奏均可,不影响本项考试成绩);录像中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更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等个人信息,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

    4.演唱(奏)、表演正式开始前,考生须报幕个人身高、性别、表演技能项及唱法或乐器、演唱(奏)曲目或表演剧目名称(例如“本人身高1.**米,性别*,表演技能项为**,技能面试的第一首作品曲目名称为**,技能面试的第二首作品曲目名称为**,技能面试的第三首作品曲目名称为**等等”),演唱(奏)或表演全部结束时鞠躬示意录像结束;

    5.录制完成后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后期处理,建议使用“小丸工具箱”软件转换为统一要求的MP4文件后上传。只允许上传1MP4格式的录像视频,大小不超过500M

    6.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复试资格。

    7.视频上传注意事项:

    1)将视频命名为“姓名+技能名称”(如张三+声乐)

    2)视频文件发送离线文件至QQ :8306402

    3)视频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8306402@qq.com,邮件主题与视频名称一致,如“张三+声乐”。

    4)视频文件命名好后存储到百度网盘中,在百度网盘中选中视频文件点击分享,设置分享形式为有提取码,有效期设置为7天。点击创建链接然后把创建的链接和提取码发送到邮箱music_yjsfs2020@163.com。邮件主题与视频名称一致,如“张三+声乐”。

    上述三种方式全部发送,确保视频及时送达。

    8.视频接收截止时间:322日上午1200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复试分为两阶段,视频评分阶段与面试交流阶段。

    1.视频评分阶段,复试评委成员323日集中至考核地点,集中观看视频,针对视频表演给出技能分数,交由研究生秘书暂存档。

    2.面试交流阶段,复试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考试组长与考试助理采用远程系统与考生交流沟通,通过远程复试系统与考生交流,评估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英语以及综合能力与水平。

    1)思想政治考核。全面考察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结合考生提供的政审材料,重点考核有无“法轮功”、思想偏激等行为。

    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2)综合能力面试。综合面试包括英语面试和综合能力面试。

    英语面试含听力、口语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专业能力面试应结合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全面考察学生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综合能力、实践与创新能力、人际沟通与团结协作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时间不少于10分钟。

      五、复试评分标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技能视频展示成绩70分,英语能力10分,综合面试成绩20分。复试考核小组根据考生现场表现,按照音乐学院复试考核评价标准和专业技能要求分别为每位学生打分,给出考核评价,最终以平均分计入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取整)。复试成绩低于7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录取工作

     (一)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二)录取办法

    硕士研究生录取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2.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3.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4.同批次复试考生按总成绩高低排序录取,不同批次的复试合格考生按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5.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合格考生递补录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三)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调取人事档案;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须定向就业。


                                   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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