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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者:刘龙潇发布时间:2022-02-25浏览次数:44

    山东理工大学音乐学院公共课、理论类

    专业课监考工作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确保考试严格、公正、规范地顺利进行,学院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 监考原则

    为了更好地完成学校下派给学院的各类公共课监考工作和学院安排的部分理论类专业课监考工作,学院由教学科研办公室统一根据学院教职工名单进行轮排监考工作。

    每学期监考人员由全体教职工承担,50-60岁监考1-2场,40-50岁监考2-3场,40岁以下监考4-6场。

    已承担监考任务的教师因公特殊原因,须在监考任务下发审核通知的第一时间向学院院长办理请假手续,并在教学科研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监考按照轮排顺序后延;如遇因私特殊原因,需监考人员自行协调替补老师,并在教学科研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承担代替监考的老师亦有责任和义务按照《山东理工大学课程考试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相关工作要求进行监考工作,履行监考职责

    已根据学院监考轮排表承担监考任务的老师无故缺席监考工作者,以《山东理工大学教学事故界定及处理办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监考人员安排

    安排监考人员具体由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统一负责,按照学院通讯录、各教研室教师名单顺序轮流安排监考任务。总体监考安排由教学科研办公室公布为准。

    每年年底由教学科研办公室公布监考工作量。每完成一次监考工作可增加公共服务分,在西校区监考100分钟一场次赋2分,在东校区监考100分钟一场次可赋3分。


    附件:音乐学院公共课、专业课监考轮排表(于202231日正式实施)


    音乐学院公共课、理论专业课监考轮排表

    序号

    姓名

    监考时间

    监考类型

    监考次数

    1

    王百灵




    2

    杨建生




    3

    唐艺

    3.3

    二次考试

    1

    4

    李红云




    5

    陈霖




    6

    王秀琴




    7

    陈阳




    8

    刘海莉




    9

    贾剑蕾




    10

    李淑明




    11

    李梦洁




    12

    翟纯璐

    3.3

    二次考试

    1

    13

    仓淼




    14

    李雯




    15

    张娜




    16

    柴蕾




    17

    满园园




    18

    刘婷婷




    19

    张凯




    20

    庄观




    21

    赵玉鑫




    22

    潘勇刚




    23

    丁泉杰




    24

    崔英姿




    25

    杨乐




    26

    李春晓




    27

    谭威




    28

    魏子鹤




    29

    张佳慧




    30

    李峥




    31

    李佳奕




    32

    张海英




    33

    张思媛




    34

    张迪




    35

    高峰




    36

    刘燕姿




    37

    陈晓宇




    38

    刘青




    39

    于小青




    40

    董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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