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本科生培养  教学安排
  • 转发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4届毕业生体质测试的通知

    发布者:音乐学院发布时间:2023-09-28浏览次数:69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教体艺〔20143号)有关要求,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提高大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231014日始,开展2024届毕业生体质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组织与管理

    1. 学生体质测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体育学院负责具体落实,体质测试数据信息须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2.请各学院及时下载《2023-2024学年第1学期2024届毕业生体质测试日程表》(附件1),通知本学院学生测试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3.体质健康测试及格率纳入学院年度关键指标考核、专业优化动态调整指标体系,根据及格率进行赋分。

    4.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情况纳入大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考评指标体系,其中学生参测率、合格率、违纪情况等作为阳光体育运动考评的重要指标。

    二、测试对象及内容

    1.测试对象 2024届毕业生(测试安排见附件1)。

    2.测试内容 测试项目为:50m跑(20%)、1000m跑(男20%)、800m跑(女20%)、引体向上(男10%)、1分钟仰卧起坐(女10%)、立定跳远(10%)、身高体重(15%)、肺活量(15%)、坐位体前屈(10%)(测试评分表见附件5)。

    三、测试地点

    1.西校区     第二体育场田径场

    第四体育场田径场

    2.东校区     体育器材室门前

    东校区田径场

    四、测试要求

    1.学生体质测试须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附件2),参加测试的同学携带校园卡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违反测试规定一律按违纪处理。                                      

    2.学生确实因故不能按时进行测试,须提前到本人所在学院办理请假手续,并在规定的补测时间(附件1)持假条参加补测。

    3.因身体疾病原因不能参加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同学,请下载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件3),测试前交体育学院2-104办公室登记备案。

    4.本学期因外出实习、出国交流、受伤未愈等情况不能参加本学期体质测试的2024届毕业生,请下载填写缓测申请表(附件4),测试前交体育学院2-104办公室登记备案。

    注:免测、缓测申请表于20231020日工作时间内交至2-104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1.各行政班级务必按日程表规定时间准时测试,测试时以行政班为单位进行

    2.肺活量测试时,请同学们携带之前学校统一配发的吹嘴参加测试。丢失的同学请自行按标准购买。 

    3.测试时请同学们着运动装、穿运动鞋,提前做好准备活动,测试后做好放松整理活动,服从测试老师的统一管理。

    4.未尽事宜请咨询体质健康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郭老师  2781101(内线81101

     

     

    附件: 附件1  2023-2024学年第1学期2024届毕业生体质测试日程表.doc

          附件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doc

        附件3: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doc

    附件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缓测申请表.doc

    附件5:体质测试评分表(大三、大四).xls

     

                     

    体质健康测试工作领导小组

                                               20239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