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版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Musicology(Teaching Majors)
专业名称:艺术学 专业代码:130202
一、培养目标
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本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围绕学校“五有”人才总目标,立足山东、辐射全国,服务音乐教育行业,着力培养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具备现代教育理念、教学技能和专门知识,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备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音乐专业复合型人才。
学生在毕业后5年左右,能够胜任中学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并实现以下目标:
目标1:具有社会责任、法律意识。具备高尚的社会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勇于担当,践行师德规范,自觉服务社会、奉献社会。掌握一定的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跟教育改革发展的步伐,有能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目标2:具备创新意识、改革精神。具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新素质,养成批判性思维,善于提出新理念、新观点和新方法,了解地方教育现状与教育资源优势,熟悉中学生生理和心理的活动特点,因地制宜地进行生理与心理健康教育。了解本学科的发展趋势,紧跟音乐教育改革的步伐,更新教育理念,适应中学教育不断发展的要求。
目标3:具有专门知识、教学能力。掌握扎实的音乐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具备演唱、演奏、表演及分析能力。不断提升教学技能,能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以及相关学科知识,开展中学音乐教学及音乐课外活动,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目标4:具备终身学习、实践管理能力。养成自主学习、终生学习、反思学习的习惯和能力,并在实践中学真知、悟真谛。了解理论联系实际的基本特点与决策方法,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管理与合作能力,了解和掌握教育教学管理、班级组织建设的基本特点和方法,能够胜任中学音乐艺术实践活动和管理工作。
目标5:具有合作能力、团队精神。掌握沟通合作技能,具有分工协作意识与团队精神,能够通过积极交流、反思分享等方式达到有效沟通,实现小组协调分工,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使用信息技术实现更广范围的、打破时间地域限制的合作与分享,能够与合作伙伴之间形成平等信任、自由沟通、情知相融的合作关系。
二、 毕业要求
通过音乐教育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音乐教学方法、相关学科知识的学习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基本训练,具有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初步具备中学音乐教学、教育管理、创新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师德规范]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依法执教的意识,遵守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秉持教育工作者的严谨态度,既能传承我国传统文化,又能体现时代精神与追求,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音乐教师。
1.1[思想政治]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特征和内涵,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并在音乐教学实践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2[法律基础] 具有依法执教的意识,爱国守法,爱岗敬业,遵守以社会主义法律法规为基础的教育方针,依法行使教师权利,积极履行教师职责。
1.3[职业道德] 遵循教育规律,弘扬真善美,秉持严谨的教学态度,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真心关爱学生,因材施教,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音乐教师。
2.[教育情怀] 具有明确从教意愿,对教师工作的社会意义与音乐专业岗位要求有较强认同感,具有严谨、端正、刻苦、细心、耐心的工作学习态度,具有一定程度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具有正确的教育理念,秉持无私奉献、博学笃志、潜心问道的态度。
2.1[从教意愿] 高度认同教师职业的特殊意义和专业性需求,对音乐教师这一职业具有强烈自豪感,充分认识到中学音乐教师在素质教育中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性。
2.2[职业态度] 具有严谨、端正、刻苦、细心、耐心的工作学习态度,具有丰富的人文底蕴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养成积极向上的学习习惯,在工作中保持良好的心态,饱含奋发的态度。
2.3[奉献精神] 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拥有无私奉献爱心浇筑于教育事业的情感与精神,秉持乐善好学、博学笃志、潜心问道的敬业精神。
3.[学科素养] 扎实掌握音乐学学科教学知识,具备对音乐理论的理解能力和音乐实践能力,具有专业音乐素养,丰富音乐想象力、创造力,提升心理素质,熟悉音乐与哲学、教育学等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
3.1[音乐知识] 扎实掌握音乐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和音乐技能,具备整合音乐教学知识,解答音乐专业问题的能力。掌握音乐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具备深厚的音乐文化底蕴,了解专业发展趋势。
3.2[音乐能力] 掌握音乐学科知识体系的基本思想和方法,能深入理解音乐活动中的情感体验,具备对音乐理论的理解能力和音乐实践能力。
3.3[音乐素养] 具备听辨、唱读、视奏、欣赏等方面的专业音乐素养,丰富音乐想象力、创造力,提升对智能和心理素质的锻炼。
3.4[学科融合]了解音乐学科的社会作用,理解和尊重世界不同音乐文化的差异性和多样性,熟悉音乐与姊妹艺术学科及哲学、教育学等其他人文社会学科之间的关系,拓展认知边界。
4.[教学能力] 能够摆正教师在教育引领中的地位,明确教师在学生发展中的作用,能抓住中学阶段学生的特性,利用多种教学手段与现代化教学技术,依据学科课程标准和学科特点进行教学实践,对学生的学习进行多元化评价。
4.1[教学设计] 认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正确认识教师在教育中的引领地位和学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能够以教育学、心理学、音乐教学法等教育教学理论为基础,依据音乐学科课程标准,进行有效教学设计。
4.2[教学实施] 具备扎实的教学基本功,积极采用欣赏法、演示法、讲授法、提问法、讨论法、练习法等教学方法,合理利用教学资源开展教学活动,将现代信息技术恰当应用到音乐教学中。
4.3[教学评价] 运用恰当的方法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进展和学习效果进行多元化评价,并能依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音乐教育教学工作。
5.[班级指导] 始终秉承德育为先的理念,具备一定的心理学与教育学知识,了解中学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原理与方法,有效开展班级管理和学生评价工作。
5.1[德育为先] 树立德育为先的理念,了解中学班级德育工作的基本原理、方法和形式,强化德育的重要性,具有班级德育工作能力。
5.2[班级管理] 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基本内容、工作要求与特点,对班级管理的策略和班集体建设方法,能制订班级工作计划,组织班级教育活动,了解学生基本情况,指导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5.3[心理指导] 了解中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及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律,引导学生健康成长。能够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和需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
6.[综合育人] 能将全程育人、立体育人理念运用到教学实践中,能够充分利用课程、主题、社团开展课内外的各种活动,在艺术实践中培养家国情怀。
6.1[课程育人] 利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推行课程思政,挖掘课程教学中艺术作品的丰富内涵,陶冶情操,提高音乐课程育人的实效性。
6.2[主题育人]理解音乐学科以美育人的价值与特殊性,认真把握学生成长阶段特点,发掘各类音乐作品中的爱国主义等主题教育因素,在艺术实践中培养家国情怀。
6.3[社团育人] 以审美感知、艺术表现、文化理解的综合育人理念为先导,通过学生社团活动,借助集体力量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学生与学校、社会的交流。
7. [学会反思] 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具有一定创新意识,通过教学活动中的反思,正确认识和把握各类教学本质特征,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学会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问题。
7.1[教学反思] 通过对教学观念、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等方面的反思,正确认识和把握教学活动中的各类本质特征,从教学活动中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成为清醒理智的教学实践者。
7.2[创新反思] 培养终身学习的习惯,具有职业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具备发现自身问题、进行自我诊断、完成自我提升的能力,并能够根据音乐学科发展动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7.3[实践反思] 掌握反思笔记、观察、行动、叙事分析等反思教学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能够创设音乐教学实践情景,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创造性的分析和解决音乐教育教学问题。
8.[沟通合作] 将课堂合作延伸到课外合作,给学生创造合作的空间,具备团队意识,掌握小组沟通交流方式方法,提高团队合作水平,鼓励学生为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积极协作,在完成共同任务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理想。
8.1[延伸合作] 将课堂合作延伸到课外合作,给学生创造合作的空间,设计探究性问题,进行小组探究,学会利用各类资源,拓宽合作视野,建立平等信任、自由沟通的合作关系。
8.2[团队协作] 具备团队意识,掌握小组沟通交流方式方法,在音乐实践活动中,勇于担当、积极交流、有效沟通,实现团队协调分工,提高团队合作水平。
8.3[合作学习] 完成共同的任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实现互助性学习。鼓励学生为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积极协作,在完成共同任务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理想。
三、课程设置
(一)主干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二)核心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核心课程
视唱练耳基础、作曲技术理论、声乐演唱基础、钢琴演奏基础、合唱与指挥基础、中外器乐演奏基础、形体与舞蹈基础、歌唱与钢琴伴奏等根据专业方向选择的基本课程。
2.教育课程
音乐教学论、声乐教学法、钢琴教学法、中学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等课程。
3.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入学教育及军训,形势与政策,思想政治理论,实践公益活动,合唱排练、舞蹈编导、合奏排练、五音戏社团实践,教育实习、实践演出,音乐学专业实践与毕业设计等。
专业拓展环节:师范生技能大赛
(三)各环节学时学分比例
课程类别 | 应修学分(或周数) | 学分比例(%) | 标准要求 | |||
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 | 通识教育必修 | 思政理论课 | 15 | 45.5 | 30% | ≥10% |
军体类 | 5 | |||||
大学外语 | 10 | |||||
大学语文 | 2 | |||||
通识教育选修 | 素质教育 | 5 | ||||
美育类 | 2 | |||||
其他类 | 1 | |||||
集中实践环节 | 思政实践 | 2 | ||||
劳动教育 | 1.5(≥4周) | |||||
入学教育及军训 | 2(≥3周) | |||||
其他实践 | 0(≥3周) | |||||
学科专业课程 | 学科专业核心 | 14 | 78 | 50% | ≥50% | |
学科专业必修 | 34 | |||||
学科基础选修 | 3 | |||||
学科专业选修 | 27 | |||||
教师教育课程 | 教师教育必修 | 10 | 14 | 8% | ≥14学分 | |
教师教育选修 | 4 | |||||
教师教育实践 | 教育见习 | 1(2周) | 10.5(23周) | 7 % | ≥18周 | |
技能培训 | 1(2周) | |||||
毕业实习 | 8(18周)周 | |||||
教育研习 | 0.5(1周) | |||||
毕业论文 | 8.5(12周)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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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修学分合计 | 156.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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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二课堂
第二课堂活动项目分为“社会责任”“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身心修养”“特色发展”五个模块,进行分类记录和管理。
四、毕业及学位要求
标准学制:4年。
修业年限:3~6年。
毕业学分要求:不少于150学分;第二课堂8学分。
授予学位:符合国家学位规定和山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五、拓展学习
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要,发挥我校综合性大学的办学优势和特色,实现学科间的交叉渗透,使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任务的同时可以修读其他专业,在全日制本科在册学生中实施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制度。
(一)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
辅修专业: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其它专业作为辅修专业。修满辅修专业要求的学分数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双专业: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其它专业作为第二专业。修满两个专业要求的学分数可获得双专业毕业证书。
双学位: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其它学科门类作为第二学位。修满双学位要求的学分数、达到双学位的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可获得双学位证书。
注:双学位应属于不同学科门类。双专业、辅修专业可在同一学科门类中进行,但一般不得属于同一“二级类”(详见原国家教委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二)申报条件:
每一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作为第二专业。申请第二专业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已修完四个学期的课程。
2.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3.身体健康,能胜任同时修读两个专业的学习任务。
4.修读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学生,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四级考试,成绩在75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