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音乐学院
师范生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
姓名 |
| 专业 |
|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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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学校 |
| 实习班级及学科 |
| 实习教学 总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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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学校评定 内容 | 专业教学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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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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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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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学校意见 |
(实习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学院评定 内容 | 专业教学能力 |
| 教育实习总成绩
分数:
等级:
(二级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
反思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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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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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教育实习总成绩填写分数及等级。实习成绩按优秀(≥90,≤100分)、良好(80≥,<90分)、中等(70≥,<80分)、合格(60≥,<7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五级评定。
2.实习学校业务成绩(100分)中,课堂教学占75%,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占25%,思想政治及师德成绩在60分以上者,教育实习总成绩才有效,否则为不合格。
3.学院评定成绩(100分)中,专业教学能力占50%,反思能力占50%。专业教学能力主要根据学生教学视频来评定。反思能力主要根据校友邦周志总结和实习报告总结两部分内容进行评定。
4.教育实习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其中实习学校成绩占60%、学院评定成绩占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