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努力学习、积极进取,现开展2023-2024学年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宿舍、学习进步个人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优良学风班级:大二、大三、大四年级各1个,共3个。
优良学风宿舍:10个。
学习进步奖:每年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评选条件
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宿舍、学习进步个人的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音乐学院学风建设表彰实施细则》。
三、工作程序
1、符合条件的集体或个人于10月30日之前将申请表交至所在班级辅导员。(申请表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2、本次评选工作采取线下评选的方式,由音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进行评选。对获奖者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视情况召开大会予以表彰。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思想引导与制度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正面引导和解决问题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学习教育和活动引领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能力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突出实效
要充分认识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多方联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学风建设工作,推进学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要围绕学风建设目标,系统谋划,结合学院自身专业特色,统筹安排各类学风建设活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质保量地完成相关工作。
(三)宣传总结,完善机制。
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宣传展示学院、班级、个人在推进学风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同时,认真做好学风建设研讨工作,查找问题,寻找对策,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用制度保障学风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音乐学院
2024年10月14日